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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交通参与者: 您好!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京山市公安局决定自2019年12月5日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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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

2020/1/12

广大交通参与者:

您好!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京山市公安局决定自2019年12月5日至2020年2月16日,在京山城区和各集镇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同时,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也期盼您能够和我们共同行动,一起努力,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规,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如果您是一名行人,在过马路时,请自觉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翻越公路护栏、交通隔离墩、隔离栏;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自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或没有过街设施的路口时,请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不要在马路上打闹、追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自觉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如果您是驾驶非机动车出行,请按规定信号通行,应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右侧行驶,不要越线停车、违法载人、违法加装遮阳装置、逆向行驶;转弯前要减速慢行,不要突然拐弯;横过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时要下车推行,不要饮酒后骑车。

如果您是驾驶摩托车出行,请确定自己持有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购买保险,并戴好安全头盔;自觉靠最右侧车道行驶,不“加塞”、不逆向、不闯红灯、不超员,文明驾驶,车辆停放时“车头朝外”规范停车。

如果您是驾驶汽车出行,请系好安全带,自觉按道行驶,不违反禁令标志,不“加塞”,不逆向,不超速,不车窗抛物,不在行车过程中使用手机;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请自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在行经人行横道时,请自觉减速慢行,如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停车让行;在停放车辆时,请在停车场或施划有停车泊位的地方停车,并按序顺向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出租车、网约车在停车载客时,需规范停靠在路口处暂停,不得在斑马线或马路中间停车拉客。

如果您是在沿街开店的商户,请协助维护好您店铺门前的路面秩序,不要私自设立停车位,不要在未设置停车位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随意停车,更不能侵占人行道上的盲道停车,主动劝导在您店铺门前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按照“车头朝外”这一标准进行规范停车。

京山是我家,文明交通靠大家,创建文明交通,营造便捷、安宁、祥和的文明交通环境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责任。在此,京山市公安局向所有为创建文明交通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贡献的市民朋友,致以最诚挚的敬意!

京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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