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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带队到雁门口镇,看望并表彰因英勇救人负伤的王梅生同志,并授予其“京山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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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慰问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2020/8/7

7月30日,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带队到雁门口镇,看望并表彰因英勇救人负伤的王梅生同志,并授予其“京山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8年5月25日,在雁门口镇田家门楼村集中居住点附近,村民许某与同村妇女郝金凤发生争执,并把她按在地上拳打脚踢。王梅生散步路过时,听到女人的呼救声,便及时跑过来制止,推了许某一把,郝金凤得以脱身。但许某却将攻击对象转移到王梅生身上,捡起砖头击打其后脑勺致重伤,经治疗救治后,王梅生挽回了生命。但由于伤情严重,长期昏迷不醒、卧床不起,只能靠其妻子日夜照顾。

王梅生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英勇救人的事迹被广泛宣传,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经市委平安京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授予王梅生同志“京山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全媒体记者 余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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