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dzb.jrjingshan.com/Img/2019/6/pc20190621bf6e01c04d5f400ca1d559680917c35a.jpg
1.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当事人怎样处罚?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
http://b.jrjingshan.com/content/2019-06/21/002375.html

等待处理…

自然资源普法知识问答

2019/6/21

1.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当事人怎样处罚?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对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怎样追究法律责任?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非法转让土地或者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构成犯罪的,应当怎样依法办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6.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立案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一)有明确的行为人,即法人或自然人;(二)有违反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三)依照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四)属于自己管辖。

7.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农民住宅用地有哪些管理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8.土地违法行为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有10种:(一)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二)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三)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四)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违法行为;(五)非法批准用地的违法行为;(六)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违法行为;(七)拒不交还土地的违法行为;(八)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违法行为;(九)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9.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的内容有哪些?

(一)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二)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

(四)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还林范围;

(五)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10.什么是卫片?

卫片是卫星遥感影像图片的简称,是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制作的叠加监测发现的地形地貌变化位置信息及有关要素后形成的专题影像图片。

11.什么是卫片执法检查?

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对一个地区的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釆情况进行监测,制成遥感影像图,将同一地域前后两个不同时点的遥感影像图进行叠加对比,就可以反映出该地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地表变化情况。如一块地原来是耕地,被占用实地建设后,就可以在图上反映出来;原来是一片林地,因开采或勘查矿产资源被破坏后,也可以在图上反映出来。卫片执法检查,就是依据卫片对一个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对卫片监测所反映土地利用情况发生变化的地块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釆情况逐一进行核查,掌握该行政区域的新增建设用地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发现、制止并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12.《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13.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矿产违法行为主要有哪几种?

(一)无证勘查行为;

(二)无证采矿行为;

(三)破坏性采矿行为;

(四)不按规定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弄虚作假的行为;

(五)擅自印制或伪造、冒用许可证的行为;

(六)不按期缴纳应缴费用的行为;

(七)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行为;

(八)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行为;

(九)领取勘查许可证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工满6个月的行为;

(十)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行为;

(十一)违法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行为;

(十二)非法转让矿业权行为;

(十三)不按期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行为;

(十四)弄虚作假,不缴或少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行为;

(十五)非法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行为;

(十六)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14.如何处理这几种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

对无证采矿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超层越界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对破坏性开采方法采矿的,处以罚款,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破坏采矿、勘查设施,扰乱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生产秩序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依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15.有偿取得探矿权、采矿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但是,国家对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予以减缴、免缴。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16.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哪些地区开采矿产资源?

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地区开采矿产资源:(一)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二)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三)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四)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五)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六)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

17.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的哪些行为将给予从重处罚?

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罚:(一)未经批准或者釆取欺骗手段骗取批淮,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三)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四)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

18.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应当怎样处罚?

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为什么制定《海洋环境保护法》?

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哪些单位和个人需要遵守《海洋环境保护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海洋环境保护法〉。

21.如何识别地图是否合法?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查验地图版权页上是否有“审图号”,国家测绘主管部门批准的审图号一般是由GS+年份+顺序号组成,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审图号一般是由该省简称+年份+顺序号组成。

22.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1)有与其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2)有与其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3)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4)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23.国家保护森林资源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森林法》第八条第四、六款规定,国家保护森林资源的主要措施是征收育林基金,专门用于造林育林,并建立林业基金制度。

24.森林法主要管理制度有哪些?

(1)林权制度;(2)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制度;(3)植树造林制度;(4)森林保护制度;(5)森林采伐制度。

25.国家管理草原的方针是什么?

国家对草原实行科学规划、全面保护、重点建设、合理利用的方针,促进草原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6.我国公民在草原保护方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草原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草原法律法规、保护草原的义务,同时享有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破坏草原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上篇:严格保护耕地 节约集约用地
下篇:没有了
分享到

© 2019 今日京山
ICP备:鄂ICP备16000180号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