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京山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荆办文〔2020〕16号)精神,经市委编委2020年第二次会议研究,撤销新市人社服务中心、新市国土资源管理所、新市林业管理站、新市房地产管理所、新市建设分局、新市交通运输管理站、新市水务管理站、永兴人社服务中心、永兴国土资源管理所、永兴林业管理站、永兴建设分局、永兴水务管理站。不再保留单设的新市退役军人服务站、永兴退役军人服务站、温泉退役军人服务站。
特此公告。
京山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部门联络工作小组
2021年3月1日
等待处理…
2021/3/10
根据《京山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荆办文〔2020〕16号)精神,经市委编委2020年第二次会议研究,撤销新市人社服务中心、新市国土资源管理所、新市林业管理站、新市房地产管理所、新市建设分局、新市交通运输管理站、新市水务管理站、永兴人社服务中心、永兴国土资源管理所、永兴林业管理站、永兴建设分局、永兴水务管理站。不再保留单设的新市退役军人服务站、永兴退役军人服务站、温泉退役军人服务站。
特此公告。
京山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部门联络工作小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