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是水库大省,全省已建成水库6921座,大型水库数量居全国第一,水库总数居全国第五,在防洪减灾、供水保障、农业灌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于2002年6月以省政府令第234号颁布施行以来,在保障水库大坝安全运行和发挥水库综合效益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水库安全运行、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上位法调整需要,进一步强化水库安全管理和水资源、水生态环境保护,省水利厅积极推进《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的决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13号)已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1月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