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以来,气温节节攀升,游泳也自然成为了不少群体最受欢迎的户外运动,甚至有部分市民与临近暑假的学生自诩为“游泳健将”,相约来到惠亭水库进行野游消暑。
然而,惠亭水库是城区最重要的饮用水源之一,也是几十万京山市民的供水保障,政府部门三令五申禁止在饮用水源地野游,并在水库库区立有“饮用水保护区严禁游泳垂钓”警示牌予以警示。但有些市民对此警示置若罔闻。有附近的居民称,每天五点开始就有人来惠亭水库游泳,一直到天黑。有些游泳者表示:危险是自己的事情,我们都是成年人,我们不怕也不会出事。
在饮用水源地游泳,不仅污染水源,也是极其危险的行为,每年因在水库野泳而溺亡的案例时有发生。这类逞一时之快和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为何履禁不止,归根结底还是监管力度的缺失。
要将禁泳上升到立法的高度。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寄望个人素质提升和社会公德层面约束是不够的,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形成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通过有奖举报、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提高违法成本,从根本上遏制此类现象的发生。
要将禁泳上升为社会共识。据了解,京山目前已成立了游泳协会,爱好者甚众,他们不只夏泳,冬泳活动同样开展得十分火热。因此,要将在饮用水源地禁泳贯穿全年,除号召游泳协会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外,还要积极做好全社会的宣传引导。同时,相关部门要主动担责,敢于担责,积极介入监管。只有坚持宣传与打击并重,才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