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出台《京山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人力资源集聚二十条措施》新政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部门根据其中的完善住房政策措施,结合实际,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中心城区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落实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细化了申领购房补贴的对象、补贴条件、补贴标准、补贴时限、办理程序等方面事项。政策的出台,一方面刺激我市商品住房消费,另一方面促进主城区人力资源集聚,加快新型城镇化推进步伐。
根据此次新出台的购房补贴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凡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均可对照通知上的条件按程序进行购房补贴申请。经四部门联合审查后,对符合条件并审核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和标准,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最后由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3个月内拨付资金至补贴对象社保卡银行账户,补贴金额最高达10万元。(谢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