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双方当事人保持网络信号通畅,我宣布现在开庭……”
近日,伴随着法槌声响,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互联网法庭”系统进行“云庭审”。
2018年,被告马某向原告杨某某购买建筑材料踢脚线,货款为10.4166万元。2019年7月,马某写下欠条给杨某某,承诺最迟于2019年12月30日前付清所有款项。
此后,马某分5次支付给杨某某货款共1.5400万元,剩余货款8.8766万元一直未付。多次催讨未果后,杨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开庭当天,马某和杨某某分别在浙江湖州、陕西西安,相隔1200多公里。庭审过程中,法官通过“互联网法庭”与原被告进行实时视频对话。
核实身份信息及出庭情况、强调庭审纪律、核实案件情况……现场庭审所要求的法定程序,在“云庭审”中一个不少。
此案案件事实清楚,按照“简案快审”的要求,经与原被告同意,承办法官王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同步将开庭笔录传达给当事人,进行网上签名确认。
“我和对方远隔千里,本以为案子出结果遥遥无期,没想到线上就解决了。”6月1日,按照调解协议如期收到货款转账的杨某某说。
市人民法院院长郑娟介绍,近年来,该院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庭审、电子送达等工作,多措并举抓好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
法者,定分止争也。为消解矛盾于未然、解放司法生产力,湖北法院围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搭建多元解纷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的司法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调解在先,诉讼在后’的多元解纷大格局基本形成。”省法院立案庭负责人熊顺介绍,全省各级法院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法院+工会”“法院+妇联”等“1+N”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引入各类社会调解资源。全省三级法院均已启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861个调解组织、4650名调解人员入驻参与调解,调解成功率达72.41%。以荆门、咸宁为代表的部分法院积极争取地方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率先主动入驻党委领导的调解中心,推进“最多跑一地”的改革经验。
同时,全省法院建成了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移动微法院,以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四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为法官、律师和当事人提供全流程、全天候的一站式诉讼服务,畅通解纷的线上通道。(蔡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