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湖北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局联合发布通知,授予京山市等7个城市“湖北省森林城市”称号。
湖北省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强调城乡绿化协调发展,注重森林多功能利用和多效益发挥,市域范围内形成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各项建设达到规定指标的城市,是生态建设的一块金字招牌。
近年来,京山市围绕“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旅游活市”战略,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规格推动、高标准投入、高起点建设森林城市,形成了“城乡一体、林水相依、生态和谐”的森林城市格局。目前,我市森林面积13.75万公顷,林木覆盖率47.03%、行政村林木绿化率47.13%;城区绿化面积1188.28公顷,绿化覆盖率35.40%;城区公园绿地面积308.9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9.75平方米,500米服务半径对城区覆盖率89.82%。(张云超 胡文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