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京山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今年来,该院3个部门获得省、市以上表彰,18件案件被湖北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9项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3月9日,京山市检察院联合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药店、保健品销售店开展执法行动
以更强担当,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平安稳定。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161人,起诉327人。审慎办理群众身边的“小案”,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不批准逮捕55人,不起诉139人,对无逮捕必要的152名犯罪嫌疑人通过非羁押数字监管平台进行监管,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
倾力融入社会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4份,堵塞漏洞,实现诉源治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对全市150余家药店规范经营进行排查;推动市政府出台《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决定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落实酒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监管职责。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京心办”优化营商环境品牌,做到涉市场主体案件“优先办”“快速办”“尽心办”“暖心办”,共办理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22件。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以第三方监管模式对5个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推动落实“地方农副产品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工作,联合出台《关于共同建立地理标志与区域品牌暨知识产权保护联络机制的意见》,助力“京山桥米”综合司法保护。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办理刑事案件14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件,制发检察建议6份;办理民事行政案件13件,制发检察建议12份,助力守住流域安全底线。
6月6日,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推动盲道乱象整治
以更实举措,把人民至上贯穿工作始终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开展寄递安全管理专项检查,为10家寄递企业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杜绝个人信息泄露、违禁物品流通。深入60家重点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开展无障碍设施领域专项监督,清除占用盲道的不合规设施9处,保护群众“脚下”的安全。
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7件19人;教育感化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开展入职查询5588人次。追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56.52万元,向涉案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3.1万元,向3名退役军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1万元。
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对69件群众信访全部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挂牌成立检调对接工作室,实现涉检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调解处理。针对因案致贫、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受害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组织召开公开听证170件次,着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以更优理念,全面促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推进刑事诉讼监督实质化。监督立案31件、撤案20件,纠正漏罪4人、漏诉19人,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4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0件,提出刑事抗诉2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行为34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执行违法行为44件、财产刑执行违法行为24件。
推进民事行政监督精准化。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4件,提出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7份,支持弱势群体起诉4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5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7件,防止以罚代刑;对因轻微犯罪被不起诉的,督促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60人。
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3件。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对清查出的68家违规地下取水单位进行规范管理;追回欠缴耕地占用税款310余万元;推动监管部门对全市液化气站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以更高标准,推动检察能力素质现代化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主题教育总要求和目标任务,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基层100余次,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7个。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105场次,“京品党建 京彩检察”党建品牌在全市季度拉练中始终名列前茅。
始终把人才培养落到实处。落实“检学研一体化”机制,谋划开展“读书分享会、案例研讨会、写作交流会、控辩对抗赛”等活动40场次。6人被评为全市业务标兵能手,3人获得个人嘉奖,1人荣获全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个人,1人获得荆门市青年五四奖章,2人获评全国全省全市最美家庭。
始终把从严治检贯穿始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违规吃喝、会风会纪、不担当不作为等专项整治工作。从严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自觉。加强代表委员日常联络,邀请省市代表委员参加检务活动75人次,常态化走访全市代表委员,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7条。邀请人民监督员190人次监督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