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从项目立项、资金来源、项目绩效、民生舆情等多个方面实施监管,有效破解了上级监管远、同级监管软、群众监管难的难题。”近日,市财政局新市财政所负责人在省级示范财政所暨特色品牌创建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新市街道辖17个村、12个社区,项目多,资金量大,为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违纪违规行为,新市财政所主动作为,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探索监管举措,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打铁先要自身硬,业务学习必不可少。财政所每月坚持以“党员主题活动日”和例会为载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开展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业务重点学习财经纪律、法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惠农补贴政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以及相关管理办法、政策文件等,规范镇级、村级财务管理,提升资金监管水平。
严格项目实施流程,强化层级审核监督。通过长期探索与实践,新市财政所不断完善监管流程,界定各环节、各岗位责任,形成长效机制。坚持项目实施事前审批制度,所有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确定方式、项目实施地址、预算金额、资金来源等各个环节,财政所全程指导监督。在项目实施前,先由村(社区)组织村(居)民代表召开会议并签名同意,再由村(居)委会书记签字盖公章送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审批、街道包村(社区)干部签字,再送财政所审批,最后由街道分管领导签字、街道办盖章。100万元以上的资金项目,必须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做到逐级审核,程序规范。
分类监管压实责任,注重绩效评价。财政所对各类不同性质的资金实行分类监管,分工负责,主要分政府类项目资金、涉农惠农类资金、资产资源类资金,明确资金申报、审核、管理、拨付等相关要求,实行分管所长负责制,不断更新和完善重大项目资金审批、项目验收结算和绩效评价机制,使资金监管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据悉,2023年以来,新市财政所监管的村级资金收支总量达16000余万元,监管的政府项目资金总额达28000余万元,做到了同类型项目资金丰欠互补,打通使用,不同类型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行动步调与上级部门一致,资金保障与项目进度同步。(李念华 蔡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