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晚,在雁门口镇常家山村,村民们与京山市法学会青年普法志愿者围坐一起愉快交流,欢笑声不绝于耳。
“给别人帮忙做事,出了意外,怎么要求赔偿?”“您这个问题问得好!现在农村中,以雇佣工为主的雇佣关系普遍存在,虽然只是口头约定帮忙,但是仍属于雇佣关系。如果发生意外,就要结合伤情、案情等具体情况,根据双方的过错划分责任,进行赔偿。”
在第十一个“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市法学会青年普法志愿者走进永漋镇高湖街村、雁门口镇常家山村开展普法宣传,并向村民赠送了普法书籍。
近年来,京山市法学会持续创新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的活动形式,通过开展“村湾夜话”等共建活动开展法律法规宣讲,为人民群众提供面对面、心连心的司法服务。通过举办“共建平安法治京山、共享幸福美好家园”主题社区文化节,以湖北大鼓、小品及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编排《莫往诈骗笼子里钻》《连环诈》《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普法宣传节目,在全市16个乡镇(街道)演出,真正将法治宣传送到群众家门口。(徐静)